勞資爭議

資遣費、職災補償、違法解僱、加班費——石律師現任臺中市勞工局獨任調解人,深知勞資雙方的現實考量,從調解到訴訟全程代理。

臺中市勞工局獨任調解人

石秋玲律師現任臺中市勞工局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,長期參與政府主導的勞資調解工作,深諳調解程序的運作規則與雇主、勞工雙方的談判重點。這樣的實務背景,讓石律師在代理勞資案件時,能夠從調解人的視角預判對方策略,提供更精準的法律建議。

勞資關係中,資訊不對等是最大的問題。雇主通常有法務部門或顧問律師,而勞工往往只憑直覺應對,在不知道自己權利的情況下接受不公平的條件。石律師的工作,就是讓這個天平恢復平衡。

從資遣費的計算、職業災害的認定,到競業禁止條款的效力——每一個勞動條件的爭議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主張。石律師也同樣代理雇主,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,協助企業妥善處理與員工之間的爭議,降低法律風險。

無論您是勞工還是雇主,在面對勞資爭議時,最重要的事是儘快諮詢、在第一時間保留相關證據。時效一旦過了,再有力的主張也難以追回。

資遣費與退休金

依年資計算應得資遣費,確認雇主是否足額給付,並確認勞退帳戶是否有提撥短缺。

職業災害補償

協助認定是否屬職業災害,計算職災補償金額,並處理與雇主或保險公司的求償談判。

違法解僱救濟

雇主若未依法律規定解僱,勞工可聲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,請求補發薪資或資遣費。

加班費與工時爭議

主張加班費補發、確認工時記錄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,追討積欠薪資與特休未休補償。

常見案例情境

這些情況您遇過嗎?了解您的權利,才能正確主張

被資遣但資遣費不足

公司以「業務緊縮」或「績效不佳」為由資遣員工,但給付的資遣費遠低於依年資計算的法定金額,或以不合法的方式強迫員工簽署自願離職書。律師協助計算正確資遣費並追討差額。

職災補償不足或遭拒

工作中受傷或罹患職業病,雇主拒絕承認屬職業災害,或給付的補償金遠低於法定標準。律師協助向勞工局申請認定、計算法定補償金,並追究雇主的民事賠償責任。

加班費長期未給付

雇主長期要求員工超時工作,卻以「責任制」或「彈性工時」為由拒付加班費,或只記錄正常工時掩蓋實際超時狀況。律師協助蒐集工時紀錄,追討積欠加班費並計算時效範圍內的最大求償金額。

競業禁止條款過度限制

離職後收到雇主的競業禁止通知,要求一至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行業,嚴重影響職涯發展。律師協助審查競業禁止條款是否符合勞基法第 9-1 條的合法要件,不合法的條款不具效力。

服務流程

從諮詢到仲裁或訴訟,每個階段都有清楚的策略

1

諮詢與案情評估

說明您的勞動條件、爭議事項與相關證據(勞動契約、薪資單、加班記錄、通訊紀錄等),律師評估法律依據與求償金額,並建議最合適的處理方式——是先走調解,還是直接訴訟。

2

勞資調解

台灣勞資爭議依法需先向勞工局申請調解。石律師具備調解人的實務背景,能夠有效評估調解委員可能的立場,協助您在調解過程中提出最有說服力的主張,爭取最佳調解結果。

3

仲裁或訴訟

若調解不成立,可進入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。律師為您撰寫書狀、整理勞動條件的法律依據,在每次庭期代理出席。勞動訴訟涉及舉證責任的分配,需要律師在初期就規劃好舉證策略。

常見問題

勞資爭議最常見的法律疑問,一次說清楚

公司說我是「自願離職」,但其實是被迫的,我還有辦法主張資遣費嗎?
有辦法。雇主以脅迫、詐欺或不合理的工作條件迫使勞工「自願」離職,在法律上可能構成「被迫辭職」,勞工仍可主張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契約,請求資遣費及相關賠償。重點在於保留雇主施壓的證據,例如對話紀錄、email、降薪通知等。建議在離職前先諮詢律師,不要輕易簽署任何離職文件。
勞資調解有效嗎?調解結果有法律效力嗎?
調解若成立,調解書具有與法院判決同等的執行力,可直接作為強制執行名義。調解有其優點:程序較快、費用較低,且雙方可彈性協商條件。但如果雇主完全不願讓步,調解可能只是拖延時間,此時直接進入訴訟反而更有效率。石律師在評估案情後,會建議您最有利的路徑。
職業災害的認定標準是什麼?我的案件算嗎?
職業災害的認定包括「業務執行性」和「業務起因性」兩個要件,也就是說,受傷或罹病必須發生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,且與職務有因果關係。常見爭議包括: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(需符合一定條件才算)、因工作壓力導致的身心疾病、長期職業性噪音損害等。具體認定需要根據您的工作性質和受傷情況判斷,建議諮詢律師後再向勞工局申請認定。
追討加班費有時效限制嗎?
有。薪資請求權的時效為五年,加班費屬於薪資的一部分,因此原則上可以追討五年內積欠的加班費。超過五年的部分,雇主可以主張時效抗辯,難以追討。所以如果您已經知道加班費被少付,應盡快採取行動,不要等待。在時效範圍內,依法計算所有積欠的加班費,往往金額相當可觀。
我是雇主,員工提出不合理的勞資爭議要求,我該怎麼辦?
石律師同樣代理雇主方的勞資爭議。收到員工的調解申請或訴狀後,請立即保留所有與該員工相關的出勤記錄、薪資紀錄、工作績效評估及往來通訊。雇主在勞資爭議中負有較重的舉證責任(例如工時記錄),所以平日就應依法保存勞動相關文件。律師協助您評估員工主張的法律依據、研擬應對策略,並在調解或訴訟中代理發言。

勞資爭議,讓熟悉調解實務的律師為您把關

石律師是臺中市勞工局獨任調解人,無論您是勞工或雇主,都能提供最貼近實務的法律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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